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精神,大力实施高质量发展“新基建”,全面培育内涵式发展新动能,切实践行“扬长避短、差异发展,优化结构、调整布局,整合资源、扶特扶强,提质培优、彰显特色”理念,加快推进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培养一流应用型人才,结合《湖北商贸学院“十四五”本科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围绕构建与学校“建设特色鲜明的在中国有较大影响力的应用型财经类本科高校”办学目标相适应的学科专业体系,建立健全有利于推动一流专业发展的体制与机制,集中资源,创造条件,打造平台,力争至2025年底新增5-10个专业,学校总体专业规模为35个左右,“十四五”末在校本科生数达到10000左右,年招生规模2500人;构建学校、省、国家一流本科专业三级建设体系,重点培育和建设12-15个校级一流专业,5-8个湖北省一流专业,1-2个国家一流专业;建成80门校级一流课程,9门省级一流课程,1门国家级一流课程;建成12-15个校级教学团队,3-5个省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建成8-15个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2-3个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建成1-2个国家级实习实训基地,5-8个省级实习实训基地,80-120个校级实习实训基地。经过五年建设期,学校专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质量和美誉度、满意度显著提升,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成为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重要基地,跻身全省一流应用型财经类高校行列。
二、建设思路
以经济社会需求为导向,树立“以规模求生存,以质量求发展”的专业建设全面发展观,按照“突出主体、调整结构,强优支重、跨界融合,扶持新兴、提升传统,紧扣国标,提高质量,凝练方向、彰显特色”的总体思路,持续推进专业优化、调整、升级、换代和新建工作,加快设置急需紧缺、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专业。巩固财经类专业优势,做大做强工科专业,彰显艺术类专业特色,支持人文社科专业发展,鼓励发展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专业。不断完善协同育人和实践教学机制,建设一批适应服务地方(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以及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的一流本科课程,提升人才培养的目标达成度和社会满意度。以生源入口和就业出口质量为主要参考指标,综合考虑学科发展需要,动态调整专业招生规模,定期开展专业评估。建立以“专业评估奖励制度”“专业评估‘回头看’制度”和“专业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为核心的专业质量持续改进制度。
三、建设内容
围绕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与教材建设、课堂教学改革、教学条件建设、专业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六大要素,学校要以“有体系的构建、有质量的公平、有差异的均衡、有特色的标准、有重点的改革、有竞争的合作、有交叉的融合”为准则,以经济学院、管理学院、会计学院为重点,大力实施“六个五”工程,夯实筑牢学校应用型财经类特色的“四梁八柱”,以财经类学院的先行先试率先发展和一流本科专业的高质量内涵式发展引领和带动学校其他学院和专业的整体发展,以学校总体建设水平的提升支撑财经类学院和一流本科专业的重点建设。
(一)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采取超常规措施,加大教师队伍的外引内培。凡已获批校、省、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专业,教师质量标准应严格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执行,经济、管理、会计学院应确保5年内每年引进不少于5名优秀博士、5名外聘正副教授、5名企业家特聘教授;每个学院有5名专业核心课程外籍教师。压实“双师双能”内培根基,实施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现代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聚焦新文科、新工科、新商科、新艺术建设重点、难点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出台“骨干教师奖励计划”,积极培育一批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学团队。以3个省级教学团队和2个省级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为牵引,加快推动三级教学团队和两级基层教学组织建设,重点建设12-15个校级教学团队,3-5个省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8-15个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2-3个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建立健全教科研激励机制,强化质量工程项目的遴选培育和申报指导,修订《湖北商贸学院教科研项目管理及成果奖励办法》,催生一批教科研成果,发挥其反哺教学作用。
(二)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立足以经济社会需求为导向,根据学校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结合自身专业特色和优势,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持续深化。紧扣“三化”(培养目标多样化、培养方式多样化、培养途径多样化),加强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协同育人、跨界整合、协同创新,积极修订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探索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逐步形成湖北商贸学院独有的人才培养特色。
(三)优化课程和教材体系。进一步优化课程体系,完善课程质量评估制度,健全课程动态调整机制和课程内容更新机制,提升课程的高阶性,突出课程的创新性,增加课程的挑战度,淘汰“水课”,打造“金课”。探索建设新型课程群,重点建设财经类平台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和实践课程;依托超星尔雅平台,建好用好高质量通识教育课程;鼓励教师开设跨学科课程、学科前沿课程、案例课程、应用型课程、创新创业课程,提高课程总门数。提升课程的国际化水平,拓宽学生的国际化视野,打造一批精品双语课程。出台《湖北商贸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实施方案》,推进三级五类金课建设工程的落地落细落实,打造一批校级、省级“金课”,积极申报国家一流本科课程。建成80门校级一流课程,9门省级一流课程,1门国家级一流课程。加大以专业应用能力培养为导向的教材建设力度,完善教材选用和质量监管制度,重点引进国内外精品教育资源(如原版教材)和在线优质教育资源。
(四)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加强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推动课堂教学革命和学习革命,紧紧围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这一主线改革课堂教学,推进教学内容、方式、方法、手段和评价创新。立足专业特色深化实践教学改革,拓展实践内容,创新实践方式,优化实践课程体系,加强实践教学管理,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加强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培养,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学科专业竞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聚焦本专业教学改革中的问题和短板,积极培育一批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
(五)加大教学条件投入。加强校内实验室软硬件建设和校外实践基地、产教融合示范基地建设。经济学院、管理学院、会计学院连续5年每年应建成5个与国内外知名企业深度合作的实习实训基地。力争在与企(事)业或者行业合作举办专业、共建教学资源、合作培养人才、合作就业等产学研合作教育方面取得切实成效。已获批或者认定的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一流基层教学组织、一流教学团队、一流课程的质量工程项目,学校分别按国家级一流专业50万/个、省级一流专业30万/个、省级基层教学组织3万/个、省级教学团队2万/个、省级一流课程10万/门、国家级一流课程20万/门的标准给予配套资金支持保障。
按照夯实基础、重点建设、优先投入、保障有力的原则,学校将连续5年每年分别给经济学院、管理学院、会计学院等三个重点学院各投入500万,用于师资引进、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研教改、实验室建设、基地建设、实验实习等,优先向一流本科专业倾斜(具体经费预算见附表)。
(六)完善专业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基本理念,强化校院两级质量保障主体责任意识,落实专项评估和动态监测,建立健全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质量保障机制并持续有效实施。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为准绳,以教育部三级认证要求目标,促进专业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国际化,积极筹备并参加教育部经管类专业认证及三级专业认证,确保所有一流专业建设点达到三级认证的合格标准。
四、建设管理办法
学校单独制定并颁布实施《湖北商贸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管理办法》,包括总则、申报与立项、过程管理、经费管理、检查验收与认定、附则和校级一流本科专业评价指标等内容,以保障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为副组长,成员包括教务处、人事处、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学生处、校团委、财务处、图书馆、实验中心、信息中心及各学院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工作,研究专业建设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制定解决方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教务处),负责组织协调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日常工作。学院成立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工作组,负责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初审和推荐、对建设点项目的指导和督查、经费使用的审批与监管等。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实行专业建设负责人制,负责组织制定专业建设实施方案和计划并组织落实,负责专业建设经费的预算及支出。建设期内,专业负责人原则上不予以更换调整,因其他任务冲突或者身体原因确需调整的,由学院研究确定后上报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批。
(二)注重宣传引导。教务处负责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理念的宣传培训工作,调动相关人员参与一流本科专业支撑要素建设的积极性。利用定期召开推进会、定期通报、申报工作前置等工作方式建立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推进机制,提高专业建设质量。
(三)健全保障机制。学校加大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的资源保障力度,在师资队伍建设和经费投入、招生及就业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根据不同层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任务和需求,以项目管理的形式支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优先支持成果可共享、服务跨专业的建设项目。
(四)完善奖励办法。学校加大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成果的奖励力度,列入校级、省级和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专业分别认定为相应级别的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并对通过标准认证的专业、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实施专门奖励。同时,将专业建设成效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学院年度目标考核指标体系,与评优评先、奖励惩罚挂钩。
(五)实行动态调整。由教务处牵头,教学评估中心、人事处、财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采取分年度考核与验收制度进行定期检查,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跟踪与评估,针对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建议,根据阶段性考核结果继续给予支持或者予以撤销。
(2021年11月22日,湖北商贸教〔2021〕50号文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