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考核方式改革是教学改革与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克服重书本轻实践、重知识轻能力、重结果轻过程、重课程考试轻课程建设等顽瘴痼疾,强化学习过程管理,完善学业考评制度,健全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的多元化学业考核评价体系,促使学生忙起来、教师强起来、管理严起来、效果实起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促进高质量内涵式发展,现就推进我校课程考核方式改革制定如下指导意见。
一、课程考试改革基本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教育部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8〕2号)、《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等文件精神,遵循高等教育基本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和人才成长观,以课程考核改革带动教育评价改革,引导教学内容和方法手段改革,以“四个回归”为基本遵循,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激励学生刻苦读书学习,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主要原则。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发挥课程考核的指挥棒作用,不断提高学生思想道德水平、政治觉悟、文化素养,切实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坚持学生中心、问题导向,关注当前人才培养的短板、弱项、痛点、难点,形成课程考核不断反馈、持续改进的良性机制。坚持能力为重、全面发展,改变用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做法,因材施教,知行合一,创新过程性评价办法,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引导学生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坚持以课程教学目标为根本依据,以有利于全面检测和评价学生的学习过程、学习行为和学习成果为基本准则,结合课程的性质和特点,科学设计课程考核的内容、方式、方法以及采用的手段。坚持试点先行,分类推进,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一流本科课程、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省级教学团队应率先开展课程考核方式改革,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三)改革目标。经过3-5年努力,在课程考核方面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完善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形成科学化、多元化、特色鲜明的课程考核体系和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办法,推进教学改革与创新。课程建设成效显著增强,学生专业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显著增强,学校人才培养的目标达成度、结果满意度、社会适应度显著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推行多阶段(过程)考核。加大过程考核成绩在课程总成绩中的比重(原则上不超过50%),以激发学习动力和专业志趣为着力点完善学生学习过程监测、评估与反馈机制。从考核学习结果向注重学习过程转变,加强平时阶段性学习的过程考核,增强学生平时学习的主动性。从单一考核学习成绩向综合评价学习成效转变,重视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其自主学习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思维与创新能力的培养。通过平时测试、作业测评、课外阅读、社会实践、期中考核、期末考核等多个阶段进行考核,科学确定课堂问答、学术论文、调研报告、作业测评、阶段性测试等过程考核比重。
(二)实施多类别考核。可采用校内能力考核与校外创新创业考核相结合、知识考核与能力考核相结合、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相结合等形式,强化学生课外学习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通过给予学分、考核加分等引导性措施,鼓励学生参加学科专业竞赛、创新创业大赛、获取多种资格和能力证书,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科技发明和勤工助学等实践活动。
(三)鼓励多方式考核。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积极开展多形式、多模块组合课程考核。加强对学生课堂内外、线上线下学习的评价,强化阅读量和阅读能力考查,提升课程学习的广度。丰富探究式、论文式、报告答辩式等作业评价方式,提升课程学习的深度。加强非标准化、综合性等评价,提升课程学习的挑战性。综合运用笔试、口试、非标准答案考试、开卷、闭卷、开闭卷结合、答辩、实践技能操作、撰写专题报告、社会调查报告、专题策划方案、专题设计、提交作品、学术论文等多种方式,全面考核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和运用,激励学生主动学习、刻苦学习。
(四)倡导多元考核。利用现代教育信息技术大力推行学生自评、学生互评、教师点评、企业(专家)参评等多方评价模式。加大校企合作、协同育人力度,鼓励合作方企事业单位参与课程考核,广泛吸收用人单位对人才培养的意见建议,落实到课程考核改革的题目拟订或者评分标准制订等环节,以考核辅教、以考核促学。
(五)推动多维革命。要推进课堂教学革命,加强研究型、项目式学习,增加课程的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积极推广小班化教学、混合式教学、翻转课堂,因课制宜选择课堂教学方式方法,科学设计课程考核内容和方式,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要通过教学改革促进学习革命,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积极引导学生自我管理、主动学习,引导学生多读书、深思考、善提问、勤实践,激发求知欲望,提高学习效率,提升自主学习能力。要推进教师教学能力素质革命,克服惯性、惰性思维,加强培养培训,出台激励措施,引导教师投入课程考核改革。要投身教育信息技术革命,推进智慧教室和智慧校园建设,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课程考核模式,提高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能力,鼓励教师积极探索智慧教育新形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课程考核改革,推动信息化手段服务课程考核。
三、组织实施
(一)落实改革责任。课程考核改革由教务处牵头,各教学单位组织实施,监察督导处负责监督评价改革过程与成效。各教学单位应于每学期第五周前以教研室为单位填写《湖北商贸学院课程考核方式改革一览表》(见附件1),将本学期拟开展的课程考试改革计划报教务处审核备案。课程考试改革研讨应纳入教研室活动,教研室主任需组织教师对本教研室所有准备开展考试改革的课程进行专题论证,在总结历年考核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改革方案。有关研讨、论证和修改意见等需如实记载,供期中教学检查备查。任课教师是实施课程考试改革的第一责任人,应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认真制定考核方案和评分标准,应详细说明考核的目的、内容、成绩评定以及考核方式和具体的实施时间等。进行课程考核改革的教师需将在教案备注中明确注明具体考核方式,并提前告知全体学生。对简化考核环节,无过程考核方案、无考核环节过程资料、不按考试改革方案执行或者在课程考试改革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走过场,违背教学考核基本规律等现象,根据情节轻重按教学事故认定处理。
(二)加强过程管理。要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课程考核改革方案开展相关考核,严禁以考核改革为名降低考核标准,避免出现实施过程中随意删减、简化考核环节或者更改考核方案的现象。要对考核方案中设置的各类考核环节制定出细化执行方案和相应的评价标准,避免对学生的评价缺乏依据,保证学生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公平性。要加强课程考试改革方案执行过程的监督,各学院教学管理干部、教研室主任须深入课堂听课,了解考核方案实际执行情况,对考试改革方案实施效果不佳或者执行不力的课程,应协助教师及时整改。教研室主任对本教研室实施考试改革的每门课程听课不得少于2次,教学管理干部对本单位所有实施课程考核改革的每门课程听课不得少于1次,听课均须记录在听课本上备查,并列入学期末综合考评指标体系。
(三)出台激励措施。学校将课程考核改革列入教研教改、教学创新的重要环节,适时组织开展课程考试改革工作研讨交流,对方案设计科学、完整,实施效果良好的课程任课教师以及积极开展课程考核改革、改革成效显著的教研室、教学单位,在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教师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培养培训和单位评比、项目申报等方面予以一定倾斜。
(四)规范材料归档。计划进行课程考核改革的课程,授课教师须填写《湖北商贸学院课程考核改革申请表》(附件2),简要说明该课程实施考试改革的目的和考核的具体方案。对学生开展的每个过程考核环节,应制定出具体的考核方案和可操作的评价标准,详细说明该次考核的目的、内容、成绩评定和采取的考核方式和具体的实施时间。在模块考核过程成绩记载表中,对学生考核的每一个环节都应进行如实评价,并及时记载和存储考核的原始作答资料(含电子材料)、作品及教师评阅资料,保证课程考核改革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学期结束时及时汇总过程考核成绩记载表,形成学生该课程的课程成绩记分册。
(2021年5月10日,湖北商贸教〔2021〕11号文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