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课堂教学的重要环节,是学生了解社会、接触生产实际,获取、掌握生产现场相关知识的重要途径,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树立事业心、责任感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实习教学大纲是组织实习的指导性文件,为进一步提高实习质量、规范实习大纲编写,制定如下编写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文件精神和学校《关于修订2020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湖北商贸教〔2020〕23号),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开设实习课程,科学规范制定实习教学大纲,强化实习教学管理,构建与学校“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财经类民办本科高校”办学定位相适应的实习教学体系,加强条件保障和组织管理,确保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
二、基本原则
(一)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原则。按照“规范化、专业化、模块化、自主化”的总体要求,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18版),结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培养目标以及校外实习基地和企事业单位实践条件,科学合理设计实习大纲,确定实习任务和内容。
(二)贴近生产实际原则。实习教学是教育教学体系中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不可替代的重要环节。它与学生今后的职业生活联系最直接,是培养应用型人才、实现培养目标的主要途径。实习大纲的编撰应注重贴近行业企业,实践能力培养目标应清晰,内容充实且具备可操作性,任务饱满且难易适中,应有针对性地培养学生应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素质和能力,激发学生向实践学习和探索的积极性,为今后的学习和将从事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体现教育教学改革趋势原则。准确把握新时代,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为代表的新型生产方式,对产业运营、人力资源组织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应积极应变、主动求变,加强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健全实习教学体系,规范实习安排,加强条件保障和组织管理,切实规范实习工作,确保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
(四)强化实习组织保障原则。建立实习运行保障体系,组织开展实习教学与研究,建立健全实习管理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做好实习工作的检查督导,鼓励建设满足多专业实习需求的综合性、开放共享实习基地。
三、大纲内容和基本要求
(一)实习目的与要求
阐述本实习环节在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地位、作用及教学目标。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要求,对本专业实习能力进行系统描述,要求文字简洁、概括性强、表述明确。
按照认识、学会、运用等分层次写明实习的主要目的和任务。
1.“认识”是指加深对某专业或者课程所学理论的知悉和理解,提高对职业的感性领悟;
2.“学会”是指在实际或者实训环境中,能完成教学的具体要求;
3.“运用”是指能进行熟练操作,掌握某方面实践技能,具有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实习内容与要求
实习内容主要指实习或者训练的具体内容。其基本要求如下:
1.内容的设计应与“实践的性质、目的与任务”完全对应。
2.按照认识、学会、运用等分层次写明实习的主要目的和任务。
(三)实习时间与安排
1.应明确人员组织和具体时间要求。
2.应结合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情况,注明实习地点。
(四)实习方式与指导方法
1.应明确实习方式,是集中实习,还是分散实习。
2.应明确指导教师任务、职责等。
(五)实习报告的要求
1.实习报告应包括4部分内容:一是实习单位的基本情况;二是实习单位相关岗位工作的实际做法;三是对实习单位相关岗位工作的实际做法进行分析评价,说明其特点、优点及缺陷和不足;四是建议与对策,所提建议应有自己的独立见解,并且明确具体,切实可行,避免泛泛而谈。
2.应有对实习报告的格式的具体要求。
(六)实习考核与评价方式
1.实习教学考核应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开放特点,考核需要注重对学生实习的过程性、训练的参与性、培养的目的性等进行严格、具体的考核与评价。
2.学生实习成绩应综合体现学生在整个实习过程中的表现和所取得的成效。实习成绩评定应参考实习单位对实习学生的实习鉴定、学生上交的实习记录、实习报告和指导教师的检查等情况来确定。各教学单位应根据不同的实习类别,制定具体的实习成绩评定标准。
3.实习成绩按百分制评定:90~100(优秀),80~89(良好),70~79(中等),60~69(及格),60以下(不及格)。
(七)实习纪律
对学生实习期间应遵守的纪律作出明确的规定。
(八)实习教学指导书和主要参考资料
按书目名称、编著者、出版社、出版日期(出版版次)的顺序叙述。
四、组织管理
各学院应成立专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学生的实习安排、解决实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等工作。
各学院应有具体的措施,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安全、纪律、职业道德等)、学生权益保障等方面组织管理工作。
五、编制工作基本程序
(一)大纲编写。各学院应组织专任教师编写初稿,教研室主任审核后,提出明确反馈意见。
(二)学院审核。学院邀请行业(企业)人员、校内外专家、一线教师和学生代表专题研讨,对大纲初稿进行修改、完善,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后形成实习教学大纲送审稿。
(三)学校审定。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通过后,定为试行性实习教学大纲。
(四)组织实施。实习教学大纲在实施过程中,各学院要及时收集、整理实习教学大纲实施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
(五)修订完善。根据实施后的反馈意见,适时进行完善和修订,提高实习教学大纲的编制质量。
(2021年12月31日,湖北商贸教〔2021〕61号文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