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学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等文件精神,践行“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内涵为基、特色为要”的办学理念,深化专业内涵建设,着力提升教学水平和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构建与学校“建设高水平应用型财经类民办高等院校”办学定位相适应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学校决定开展新一轮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高等教育基本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先进理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紧围绕培养具有独立思考能力、实践应用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终身学习能力(以下简称“四力”)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以新文科、新工科建设和一流专业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优化课程设置,改革教学内容,积极稳妥推进学分制,深化协同育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融合、实践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相融合、第一课堂学习与第二课堂学习相融合、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相融合、共性教育与个性化培养相融合,规范人才培养全过程,培育应用型财经类高校办学特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促进全面发展
育人之本,在于立德铸魂,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教学工作的主线,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教育教学全过程。既要引导学生珍惜学习时光,心无旁骛求知问学,沿着求真理、悟道理、明事理的方向前进,又要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既要坚持以美育人、以文化人,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又要弘扬劳动精神,教育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根据不同专业人才培养特点、专业能力和素质要求,构建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
(二)坚持准确定位,体现培养特色
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应与学校的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相吻合,借鉴和吸收国内外成功的人才培养经验,增强专业定位对社会需求的适应度,提高专业培养目标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生发展的契合度,凸显课程体系对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支撑度。
(三)坚持标准引领,确保科学规范
坚持质量标准,优化课程体系。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专业认证标准为基本遵循,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课程设置、教学内容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强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科学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推进专业与行业、课程与岗位、专业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机对接。人工智能学院、城市建设学院与教育学院分别参照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与师范类认证标准修订人才培养方案。
(四)坚持遵循规律,注重个性发展
遵循应用型人才成长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统一规格要求与促进个性发展相结合,强化五育并举,逐步推进学分制管理,减少必修课教学时数,扩大选修课的比例,试行辅修专业制度,支持学有余力的全日制本科学生辅修其它本科专业,推进人才培养模式综合改革,形成特色人才培养方案。
(五)坚持协同育人,强化实践能力
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人才需求,走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之路。落实行业企业专家深度参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修订,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专业认证标准和行业标准共同确定专业人才培养的规格,共同构建课程体系、确定教学内容、实施培养过程、评价培养质量,进一步推动和完善实践教学内容与体系,增加实践教学比重。通过协同性、系统化实践教学活动将知识、能力内化为学生整体素质。
(六)坚持完善机制,推动持续改进
以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生职业生涯发展为导向,建立健全行业企业、第三方评价机构等多方参与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情况的评价、反馈与改进机制,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技术发展趋势和教育教学改革实际,及时优化调整。强化教师参与教学和课程改革的效果评价与激励,做好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与反馈。
三、主要内容及要求
人才培养方案应当体现专业教学标准规定的各要素和人才培养的主要环节要求,包括专业名称及代码、培养目标、毕业要求、毕业要求对应培养目标矩阵、学制与修业年限、主干学科、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主要专业实验实训课和主要集中实践教学环节、毕业要求与授予学位条件、课程平台学分统计表、专业课程设置一览表、“毕业要求与课程”对应矩阵、专业核心课程一览表、第二课堂活动一览表、辅修专业教学计划等。
(一)培养目标
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总目标是:培养和造就符合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知识结构合理、理论基础扎实、专业技能过硬、道德品质高尚,具有独立思考能力、实践应用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学院应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专业认证标准,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办学特色、人才培养总目标和专业实际,细化人才培养目标的内涵,科学、合理地确定专业培养目标,并根据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定期对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进行修订与完善。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应保持相对稳定性。
(二)毕业要求
毕业要求支撑培养目标的实现,是课程与培养目标联系的桥梁。它是对学生毕业时应该掌握的知识和能力的具体描述,是各专业优化专业教学体系和教学环节的主要依据。各专业要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对毕业要求进一步细化(从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说明本专业学生的毕业要求),并将毕业要求达成落实到培养方案每门课程之中,建立课程与毕业要求的对应矩阵,毕业要求与培养目标的对应矩阵,实现对培养目标的有效支撑,确保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工科类专业按照工程教育专业认证通用标准确定毕业要求,其他有明确认证标准的专业,按照相关专业认证标准确定毕业要求,其他专业可结合国标确定毕业要求,不得低于国标规定的要求。
(三)培养规格
1.学制与学位
本科专业基本学制为4年,实行弹性学习年限制度,学制最长为6年。学生在修满学分且完成全部培养方案的情况下,可提前毕业,但修业年限不得少于3年。允许学生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要求,考核合格符合毕业条件,准予毕业。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学校实行主辅修制度。学生在完成本专业学业同时,修满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可获得辅修证书。学生修满辅修学士学位培养计划要求,完成辅修专业学位论文,可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上予以注明辅修专业(不单独发放辅修学位证书)。
2.培养要求
学院在对各专业培养目标准确定位的基础上,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专业认证标准,对培养目标进行分解,制定详细的培养标准(对知识、素质、能力等的具体要求),明晰社会需求、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培养环节之间的逻辑关系,实现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的可观测、可评估,确保培养目标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四、课程体系
(一)总体框架
课程体系是人才培养模式的载体,也是体现学校办学特色的基础,各专业应根据人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三者之间的逻辑对应关系,遵循学生知识、素质、能力的形成规律和学科内在逻辑顺序,构建能体现专业特色和“四力”人才培养,能满足学生未来多样化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需要的课程体系。
课程体系构建应遵循“五个坚持”的原则。一是坚持知识、能力和素质三位一体协调发展的原则;二是思想政治教育、通识教育、学科专业教育、实践教育、素质与能力拓展教育五位一体整体优化原则;三是坚持学分总量控制与各知识体系模块分项控制相结合的毕业出口控制原则;四是坚持课程体系应支持专业人才培养各项毕业要求的有效达成原则,可操作、可管理、可量化;五是坚持课程体系的设置应有企业或行业专家参与意见原则。
课程体系的构建要着力体现 “通专平衡,全面发展;理实结合,知行合一;校企合作,强化实践;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注重应用,彰显特色”。要加强课程体系的个性化、模块化设计,通过课程“加减乘除”优化课程数量和质量:引导开设符合新工科、新文科要求的新课程,依托科研项目开设学科前沿课程,推进双语课程、校企合作课程、案例课程、创新创业课程、慕课微课、线下通识选修和专业选修课程等重点课程建设,着力建立一批金课;删除对培养目标支撑度不足的过时课程;对课程模块和教学内容进行整合重组,增加跨学科和应用型课程及实践教学内容;聚焦特色方向课程群建设,强化实践教学和专业应用能力培养。
专业培养方案总学分控制在160-170学分,总学时为2560-2720学时。人文社科类专业控制在160学分左右,理工类专业控制在170学分左右。课程体系包括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两部分。理论教学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程(17学分)、通识课程(46学分左右)、专业基础课程(20-30学分)、专业核心课程(18-30学分)、专业选修课程(20学分左右)、实践教学(30-40学分)。要加大实践教学的学分(学时)比重,其中人文社科类专业实践教学占总学分(学时)比例不低于25%,理工类专业实践教学占总学分比例不低于30%,师范类专业教育实习不少于12周。理论课、实验课、上机课每16学时计1学分,体育课、劳动教育课按32学时计1学分,军事理论课按36学时计2学分。集中实践教学环节按学时或者周数填写。集中实践教学环节每一周或累计一周记1学分、16学时。毕业论文(设计)和毕业实习环节每2周计1学分,其中毕业论文(设计)12周,计6学分;毕业实习不少于8周,计4学分。
(二)课程设置
1. 理论教学
1.1 思想政治理论课程
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马克思主义学院依据《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教材〔2020〕6号)文件精神,统筹设置全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落实新时代思政课改革创新要求,不断增强思政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共17学分,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与法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形势与政策。采用“课内+课外”的教学形式,增加实践环节,以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具体课程安排参见表 1。
表1 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一览表
课程编码 |
课程名称 |
课程性质 |
学分 |
学时 |
讲授 |
实践 |
学期 |
IPE163000 |
思想道德与法治 |
必修 |
3 |
48 |
32 |
16 |
1 |
IPE113000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必修 |
3 |
48 |
48 |
0 |
2 |
IPE113001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必修 |
3 |
48 |
48 |
0 |
3 |
IPE163002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必修 |
3 |
48 |
32 |
16 |
3 |
IPE113002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
必修 |
3 |
48 |
48 |
0 |
4 |
IPE112000 |
形势与政策 |
必修 |
2 |
32 |
32 |
0 |
1-4 |
1.2 通识课程
通识课程分为通识必修课程和通识选修课程。各专业根据培养目标的不同,在课程设置上可有所不同。
1.2.1通识必修课程
通识必修课程包括:数学类、外语类、计算机类、体育类,以及写作与沟通、创业教育、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军事理论、劳动教育、美育等。
1.2.1.1 数学类课程
各专业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决定数学类开课内容和层次。数学类课程包括分析类课程、代数类课程和概率统计类课程三大部分,其中分析类课程含微积分、高等数学、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难度逐门递增,学院可根据专业培养要求选择合适的课程。微积分、高等数学均为8学分,分两学期完成。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3学分,一学期完成。代数类课程为线性代数,3学分,一学期完成。概率统计类课程为概率论与数理统计,4 学分,一学期完成,需要分析类课程作为先修课。具体课程安排参见表 2。
表2 数学类课程一览表
课程编码 |
课程名称 |
课程性质 |
学分 |
学时 |
讲授 |
学期 |
备注 |
GRC214503 |
微积分1 |
必修 |
4 |
64 |
64 |
1 |
各专业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决定开课内容和层次 |
GRC214504 |
微积分2 |
必修 |
4 |
64 |
64 |
2 |
GRC214501 |
高等数学1 |
必修 |
4 |
64 |
64 |
1 |
GRC214502 |
高等数学2 |
必修 |
4 |
64 |
64 |
2 |
GRC214505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必修 |
4 |
64 |
64 |
3 |
GRC213506 |
线性代数 |
必修 |
3 |
48 |
48 |
4 |
GRC213507 |
复变函数与积分 变换 |
必修 |
3 |
48 |
48 |
4 |
电信、通信专业开设 |
1.2.1.2 外语类课程
各专业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决定外语类开课内容和层次。外语类课程学分、学时由外语外事学院制定实施。具体课程安排参见表 3。
表3 外语类课程一览表
课程编码 |
课程名称 |
课程性质 |
学分 |
学时 |
讲授 |
学期 |
备注 |
GRC213611 |
大学英语A1 |
必修 |
3 |
48 |
48 |
1 |
经济学院、管理学院、会计学院、城市建设学院、教育学院、人工智能学院(中职起点班除外) |
GRC213612 |
大学英语A2 |
必修 |
3 |
48 |
48 |
2 |
GRC212623 |
大学英语A3 |
必修 |
2 |
32 |
32 |
3 |
GRC212624 |
大学英语A4 |
必修 |
2 |
32 |
32 |
4 |
GRC213615 |
大学英语B1 |
必修 |
3 |
48 |
48 |
1 |
艺术与传媒学院、体育学院、人工智能学院(中职起点班) |
GRC213616 |
大学英语B2 |
必修 |
3 |
48 |
48 |
2 |
GRC212627 |
大学英语B3 |
必修 |
2 |
32 |
32 |
3 |
GRC212628 |
大学英语B4 |
必修 |
2 |
32 |
32 |
4 |
1.2.1.3 计算机类课程
计算机类课程实行分阶段、多层次、模块化教学。课程分三个层次设置:第一层次为计算机基础类课程,第二层次为程序设计类课程,第三层次为计算机前沿技术类课程。学院可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选择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的课程纳入培养方案,选修学分要求由各学院自主决定。具体课程安排参见表 4。
表4 计算机类课程一览表
课程编码 |
课程名称 |
课程性质 |
学分 |
学时 |
实验 |
学期 |
层次 |
备注 |
GRC252800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必修 |
2 |
32 |
16 |
1、2 |
计算机基础类课程 |
各专业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开设 |
GRC253800 |
数据库原理及应用-Access |
必修 |
3 |
48 |
16 |
2、3 |
GRC253801 |
数据库原理及应用-SQL Sever |
必修 |
3 |
48 |
16 |
2、3 |
CST353004 |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 |
必修 |
3 |
48 |
16 |
1、2、3 |
程序设计类课程 |
各专业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开设 |
CST354005 |
面向对象程序设计(JAVA) |
必修 |
4 |
64 |
28 |
3、4 |
CST452201 |
Python语言程序设计 |
必修 |
2 |
32 |
16 |
3、4、5 |
GEC252028 |
Web开发技术 |
选修 |
2 |
32 |
16 |
6 |
计算机前沿技术类课程 |
工学、经济学专业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开设 |
GEC252023 |
数据挖掘(Python) |
选修 |
2 |
32 |
16 |
6 |
GEC252065 |
人工智能导论 |
选修 |
2 |
32 |
8 |
5 |
GEC252202 |
机器学习基础 |
选修 |
2 |
32 |
8 |
5 |
1.2.1.4 体育类课程
体育类课程为全校必修课,共4学分,由体育学院安排在第1到第4学期修完。具体课程安排参见表 5。
表5 体育类课程一览表
课程编码 |
课程名称 |
课程性质 |
学分 |
学时 |
实训 |
学期 |
备注 |
GRC211211 |
大学体育1 |
必修 |
1 |
32 |
32 |
1 |
体育课每学分对应32学时 |
GRC211212 |
大学体育2 |
必修 |
1 |
32 |
32 |
2 |
GRC211213 |
大学体育3 |
必修 |
1 |
32 |
32 |
3 |
GRC211214 |
大学体育4 |
必修 |
1 |
32 |
32 |
4 |
1.2.1.5 写作与沟通
《写作与沟通》(GRC212401)课旨在提升学生人文素养的同时,增加人际沟通能力的培养。课程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在第2(经济学院、管理学院、会计学院、教育学院、体育学院)或第3(城市建设学院、人工智能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外语外事学院)学期开设,计2学分,共32学时。
1.2.1.6 创业教育
《创业基础》(GRC212900)课程由管理学院负责安排在第3(经济学院、管理学院、会计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外语外事学院)或第4(艺术与传媒学院、城市建设学院、教育学院、体育学院)学期开课,计2学分,共32学时。
1.2.1.7 劳动教育
《劳动教育》(GRC261300)课程旨在增强劳动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由劳动教育教研室负责在第2学期开设,计1学分,共32学时,其中理论讲授和实践教学各16学时。同时,在第二课堂强化劳动实践能力。
1.2.1.8 美育
为落实美育教育,开设《大学美育(音乐)》和《大学美育(美术)》必修课,由教育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负责安排在第3或第4学期开设,均为16学时,各计1学分,具体课程安排见表6。
表6 美育课程安排
课程编码 |
课程名称 |
课程性质 |
学分 |
学时 |
讲授 |
学期 |
备注 |
GRC211208 |
大学美育 (音乐) |
必修 |
1 |
16 |
16 |
3 |
经济学院、管理学院、会计学院、教育学院、体育学院 |
4 |
人工智能学院、城市建设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外语外事学院 |
GRC211209 |
大学美育 (美术) |
必修 |
1 |
16 |
16 |
3 |
人工智能学院、城市建设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外语外事学院 |
4 |
经济学院、管理学院、会计学院、教育学院、体育学院 |
1.2.1.9 军事理论
《军事理论》(GRC212100)课程由军事理论教研室负责在第1学期开设,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该课程为36学时,计2学分。
1.2.1.10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GRC202700)课程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安排在第1(经济学院、管理学院、会计学院、体育学院)或第2(教育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外语外事学院、城建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学期开设,计2学分,共32学时。
1.2.2通识选修课程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坚持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导向,关注人的情感和理智的和谐发展,涵盖语言、文学、艺术、历史、政治、哲学、心理、自然科学与生命科学等领域。其教育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与历史使命感、人文素养与艺术情趣、生命伦理与健康心智、科学精神与思辨能力等。
通识选修课程分为“历史演变与人类思想”“国学经典与文化传承”“文学修养与艺术鉴赏”“科学发现与技术革命”“经济活动与法律法规”“自我管理与终身学习”“思维训练与问题解决”“团队协作与沟通交流”“信息素养与技能应用”和“创新创业与职业就业”等十大课程模块,每个模块由若干课程组成。每位学生须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满12学分,至少选修6个不同课程模块的课程。线上课程均为1学分/门,线下课程为1-2学分/门。
《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GEC211901)和《大学生就业指导》(GEC211902)为全校指定选修课,由管理学院负责分别在第1(经济学院、管理学院、会计学院、外语外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和第2(艺术与传媒学院、教育学院、城市建设学院、体育学院)学期,第5(经济学院、管理学院、会计学院、外语外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和6(艺术与传媒学院、教育学院、城市建设学院、体育学院)学期开设,均为16学时,各计1学分,归属“创新创业与职业就业”课程模块。
“四史”专题教育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在第5学期开设,全校学生指定选修《党史》课程,16学时,计1学分,归属“历史演变与人类思想”课程模块。
1.3 专业基础课程
专业基础课是为专业学习奠定必要的理论基础和方法论基础的课程。各专业学生应完成6-10门专业基础课程,20-30学分左右。
经济学院、管理学院、会计学院专业基础课采取5+X模式,开设的5门专业基础平台课参见表7。
表7 “经管会”专业基础平台课一览表
指定课程 |
课程类别 |
学分 |
开课单位 |
开设专业 |
法学类(公司法、民法、税法等) |
专业基础 |
2-3 |
经济学院 |
经济学院、管理学院、会计学院各专业 |
经济学 |
专业基础 |
4 |
统计学 |
专业基础 |
3 |
管理学 |
专业基础 |
3 |
管理学院 |
会计学 |
专业基础 |
3 |
会计学院 |
1.4 专业核心课程
各专业独立设置的,反映本专业核心知识、理论和技能的课程,是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关键。各专业学生应完成6-10门专业核心课程, 18-30学分左右(特殊专业除外)。
1.5 专业方向课程
各专业应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发展现状设立专业方向的选修课程,并尽可能在课程中反映本专业最新的研究成果,既要体现科学性、前沿性,又要体现专业优势和特色。各专业学生应完成10门左右专业选修课程及跨学科课程,20学分左右。
2.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是理论教学的延伸。各个专业的教学过程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验技能、实践能力、调研能力、创业能力等。实践教学环节分为独立设课实验、课内实验、课内实践、集中实践教学等类型。集中实践教学包括实习、见习、实训、课程设计、社会实践、毕业论文(设计)等。社会实践类(含志愿服务)活动属于“第二课堂成绩单”中必修模块,计2学分,按《湖北商贸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湖北商贸学〔2022〕3号)执行。
各专业培养方案应包含专业实习和毕业实习,专业实习时间不超过4周,毕业实习不少于8周,实习过程要求有完整的实习记录,学生在实习结束后须完成一份不少于3000字的实习报告。
毕业论文按《湖北商贸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湖北商贸教〔2019〕28号)执行。学生应完成毕业论文或者毕业设计与专题报告。毕业论文(设计)一般为12周,其中第7学期安排4周,第8学期安排8周。
五、制定程序
(一)规划与设计
学院成立领导小组,根据本意见要求,统筹规划,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具体工作方案。分专业成立由专业负责人牵头、行业企业专家、一线教师和学生(毕业生)代表组成的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做好院内和院际间沟通与协调,确保高质高效完成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二)调研与分析
学院要做好行业企业调研、毕业生跟踪调研和在校生学情调研,分析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企业人才需求,结合学校目标及专业定位,明确本专业面向的职业岗位(群)所需要的知识、能力、素质,形成专业人才培养调研报告。
(三)起草与审定
学院结合实际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专业认证标准,准确定位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合理构建课程体系、安排教学进程,明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资源、教学条件保障等要求。学院组织由行业企业、校内外专家、学科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和学生代表等参加的论证会,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论证后,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发布实施。
(四)发布与更新
审定通过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校按程序发布执行。
六、实施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
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人才培养纲领性文件,是组织一切教学活动和从事教学管理的主要依据,它不但反映了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整体思路,也是学校教学思想和教学理念的集中体现。加强党的领导是做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根本保证。校长、党委书记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成立以校长、党委书记为组长,主管校长为副组长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规划、精心设计,统筹协调、有序推进,分步实施、严把质量。
教务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整理、汇编工作,并按照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教学计划及课程表实施管理办法》监督和规范培养方案的制订(修订)和执行。各学院成立由院长牵头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确保本学院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顺利进行,避免修订工作的随意性和片面化。
(二)强化课程思政
积极构建“思政课程+课程思政”大格局,推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三全育人”,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机统一。结合学生特点,创新思政课程教学模式。强化专业课教师立德树人意识,结合不同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和专业能力素质要求,梳理每一门课程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发挥专业课程承载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推动专业课教学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紧密结合、同向同行。
(三)组织开发专业课程标准和教案
要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总体要求,制(修)订专业课程标准,明确课程教学目标,优化课程内容,规范教学过程,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课程标准和教学内容。要指导教师准确把握课程教学要求,规范编写、严格执行教案,做好课程总体设计,按程序选用教材,合理运用各类教学资源,做好教学组织实施。
(四)深化教师、教材、教法改革
建设符合项目式、模块化教学需要的教学创新团队,不断优化教师能力结构。健全教材选用制度,选用体现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的高质量教材,引入典型生产案例。普及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境教学、模块化教学等教学方式,广泛运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等教学方法,推广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理实一体教学等新型教学模式,推动课堂教学革命。加强课堂教学管理,规范教学秩序,打造优质课堂。
(五)推进信息技术与教学有机融合
适应“互联网+”新要求,全面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现代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广泛应用,积极推动教师角色的转变和教育理念、教学观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以及教学评价等方面的改革。加快建设智能化教学支持环境,建设能够满足多样化需求的课程资源,创新服务供给模式,服务学生终身学习。
(六)积极探索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
学院应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以适应社会多样化人才培养的需要和满足学生就业和继续深造的不同需求为导向,紧扣“三化”(培养目标多样化、培养方式多样化、培养途径多样化),加强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协同育人、跨界整合、协同创新,积极探索建立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及与之相适应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设计优势特色课程,提高选修课比例,由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发展进行选修,形成湖北商贸学院独有的人才培养特色。
(七)改进学习过程管理与评价
严格落实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要求,加大过程考核、实践技能考核成绩在课程总成绩中的比重。严格考试纪律,健全多元化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学生学习过程监测、评价与反馈机制,引导学生自我管理、主动学习,提高学习效率。强化实习、实训、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全过程管理与考核评价。
(2022年7月28日,湖北商贸教〔2022〕35号文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