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学院院长是教学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全面主持学院的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在学校董事会、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董事会、党委、行政的各项决定、决议。
二、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主持制定学院中长期发展规划、教育教学改革方案、阶段性工作目标、年度(学期)工作计划和相关管理规章制度,提出落实学校行政决定的重要措施和办法。
三、抓好人事管理。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规划和要求,结合学院学科专业建设发展需要,制定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师资定编计划、引进计划、培训计划等。培养、引进、选拔学科带头人、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骨干教师和“双师型”教师。负责学院师德师风和学术道德规范建设,配合学校人事部门做好本院教职工的引进、聘用、培训、进修、访学、奖惩、晋级、年终考核和业务考评及外聘教师的聘用和管理工作。
四、抓好专业建设。根据学校“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财经类民办本科高校”办学定位和学校专业建设规划,结合学院发展实际,制定学院专业建设规划,调整和优化专业设置,组织新设专业的论证、申报,实现学科专业建设目标。
五、抓好教学基本文件建设。根据学校教学基本文件指导意见,负责研究、制定(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实验教学大纲、实习教学大纲等教学基本文件,经院务会讨论通过,报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六、抓好教学基本建设。负责学院教师队伍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研室建设、教学团队建设、实验室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工作。
七、抓好教学质量管理。贯彻执行学校的质量政策和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学院二级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负责学院教学质量管理的计划、组织落实、检查、评估、支持保障等工作。
八、抓好教学评估工作。负责做好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审核评估、专业认证和专业建设评估、课程建设评估、教材建设评估等专项评估工作。
九、抓好科研工作。召集并主持学院学术委员会等会议,会同副院长组织科研团队,培养学术梯队,开展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工作,组织协调学院科研项目的申报、研究、结题、成果报奖等工作。
十、抓好财务管理。根据学校财务制度和工作的相关要求,负责学院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办法的执行,做好学院年度经费预算,管好、用好学校划拨的经费,提高办学经费的使用效益。
十一、抓好资产管理。根据学校资产管理的要求,拟定学院教学设备、实验设备、行政办公设备和图书资料的申购计划,配合资产管理部门,做好学院资产管理工作,发挥资产的使用效益。
十二、负责召集学院院务会议、党政联席会、院教职工大会,协调、督促学院副院长分管的各项工作,保证教学、科研、招生、就业、稳定和安全等各项管理工作任务的完成。
十三、完成学校及上级领导下达的其他各项工作和任务。
(2022年4月7日,湖北商贸教〔2022〕16号文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