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推进教师队伍建设,践行教育家精神优秀教师典型,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最美教师”推选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开展2025年全国“最美教师”校内推选工作,有关推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标准
(一) 政治素质过硬。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作风廉洁、遵纪守法,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无师德违规、负面舆情等情况,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受到人民群众广泛认可。
(二) 工作实绩突出。注重推荐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优秀教师,一般应具备省部级表彰等荣誉基础。重点推荐在人才培养、教学改革、科学研究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特别是在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卡脖子”问题、扎根乡村教育助力乡村振兴、以匠心育人培养大国工匠、热爱特殊教育事业用爱心守护“折翼天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投身援疆援藏教育帮扶等领域作出积极贡献,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教师。
(三) 面向基层一线。推选工作注重挖掘长期扎根一线、潜心教书育人、模范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的优秀教师典型,特别是基层教师和青年教师中的模范代表,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已获党和国家功勋荣誉称号、“时代楷模”、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以及全国最美人物系列称号的,不再作为推荐人选。
二、推选流程
(一)组织推荐。各学院积极参与此次推选活动,优中选优。每个学院可推荐1名人选。请于6月27日(星期五)上午12点前先报送学院推荐人选名单及《2025年全国“最美教师”推荐表》(附件2)至教务处。
(二)审核评议。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议审核。学校整体推荐1名候选人至省厅。
联系人:教务处潘老师。
附件:
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最美教师”推选工作的通知》
2.2025年全国“最美教师”推荐表
教务处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