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19年度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2019年度本科新设专业的申报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附件1)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附件2)执行。新设专业应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申报学院应综合考虑新设专业的就业率、师资力量、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按照需求导向、条件保障、规模适度、持续建设的原则,有目标、有步骤的设置专业。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节点
(一)申报
1.拟设置新专业的学院要组织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对专业设置的必要性、可行性,尤其是专业的人才需求进行认真调研和充分论证,形成《申请增设XXX本科专业论证报告》(附件3)。
2.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附件3)一式七份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备案专业)申请汇总表》(附件4)。以上纸质材料经专业负责人签字后报教务处409室,电子版发邮箱16272492@qq.com。(2019年6月28日前完成)
(二)审议
1.学校学术委员会根据《湖北商贸学院本科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要求,在“保证质量、突出重点、控制数量、调整结构”的基础上,对拟申报设置专业进行审议,形成审议意见。
2.学校院长办公会讨论审定,确定拟申报专业名单。(2019年7月5日完成)
(三)公示
在学校首页对拟申报专业及申报材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2019年7月18日完成)
(四)网络申报与公示
按教育部规定,在教育部本科专业申报与管理平台进行网报。(2019年7月31日前完成)
专业及专业申报材料在教育部网公示。(2019年8月31日前完成)
(五)审核或审批
报送新增专业有关纸质材料至湖北省教育厅审核、报教育部审批。(2019年9月6日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相关数据收集、表格填写、支撑材料整理及材料报送等工作,切实做好年度本科专业申报工作。
附件: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3.《申请增设XXX本科专业论证报告》;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用)》;
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备案专业)申请汇 总表》
湖北商贸学院教务处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