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北商贸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湖北商贸教[2019]1号)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本学期转专业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转专业对象
申请转专业学生主要指大一在校生,且无转专业记录者。
二、工作流程
1、学生向所在学院申请,填写转专业申请表,辅导员、转入和转出学院领导签署意见;
2、教务处审核、汇总,呈报学校领导审批;
3、审批通过后,公示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教务处在本学期结束前向相关学院和职能部门送达转专业学生名单。
三、申请时间
办理转专业时间为本学期教学周第16至17周,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0日。
四、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结合《湖北商贸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中转专业的条件和具体要求,指导学生转专业申请填报,按《湖北商贸学院转专业申请表》规定内容办理手续,逾期不再受理转专业申请。
附件:
1.湖北商贸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
2.湖北商贸学院转专业申请表
湖北商贸学院教务处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