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提高大学生实践应用能力,进一步提升学科竞赛质量和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更好地落实人才培养总体目标,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全省高校大学生学科竞赛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22〕4号)(附件1)文件精神,并落实《湖北商贸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修订)》(湖北商贸教〔2020〕29号)(附件2)文件实施,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度大学生学科竞赛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参照2022年湖北省教育厅统一管理的竞赛活动目录,结合专业课程体系构建和专业特点,重点做好省级学科竞赛,兼顾社会团体或组织开展的相关竞赛,进一步激励大学生参加各项学科竞赛活动,更好地培养学生的竞争意识、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二、竞赛内容
各学院根据2022年省级学科竞赛目录(详见附件1),应以组织好相应的校级竞赛活动为基础,同时组织好其他校级精品赛事活动,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完善工作,进一步扩大竞赛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以赛促学,力求取得更好成绩。
三、竞赛管理
学科竞赛的组织工作实行项目负责制,按照“统筹规划、立项申报、赛后总结、两级管理”的原则开展工作。牵头立项单位项目负责人在学院分管领导的指导下,制定竞赛项目实施方案,组建指导教师团队、选拔竞赛队伍和开展竞赛培训,做好竞赛过程耗材采购等各个环节的落实及协调,并完成竞赛工作总结、总结材料上报及宣传报道等工作。
学校将对各学科竞赛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各竞赛项目应在赛事实施前两周提交《湖北商贸学院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备案表》(附件3)、竞赛组织实施方案和经费预算批示报告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竞赛(总决赛)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在颁发获奖证书一个月以内向教务处实践科提交下列总结材料,参赛单位需归档留存。
1.学院学科竞赛项目总结表及学院参加学科竞赛获奖情况统计表(附件4)纸质和电子稿(必须提供)。
2.获奖证书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稿(必须提供)。
3.获奖发文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稿(尽量提供)。
4.竞赛照片等过程材料纸质和电子稿(尽量提供)。
学科竞赛的组织实施,要充分利用现有设施设备,注意控制办赛成本,厉行节约。学校将按照《湖北商贸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修订)》(湖北商贸教〔2020〕29号)(附件2)对各类学科竞赛予以经费支持,经费的申报、使用及报账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奖励措施
学科竞赛奖励经费由教务处统一管理,严格执行学校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和财务制度。未在学校资助的学科竞赛项目名单中的赛事,仍鼓励学院组织师生参加。学生学科竞赛获奖和教师指导学生获奖,在评优评先和职称评选中予以优先考虑。
五、其他
由于近期疫情肆虐,各学院在积极组织学生参赛的同时,也应注意做好疫情防控。
教务处
2022年 3 月 23 日
附件1:《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全省高校大学生学科竞赛的通知》
附件2:《湖北商贸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修订)》
附件3:《湖北商贸学院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备案表》
附件4:《湖北商贸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总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