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2022年我省新增学士学位专业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须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通过,报省学位办审核批准后才能获得学士学位授权。我校今年有人力资源管理与数字媒体艺术两个新专业有首批毕业生。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2年新增学士学位专业授权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评专业
序号 |
专业名称 |
所属学院 |
1 |
人力资源管理(120206) |
管理学院 |
2 |
数字媒体艺术(130508)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二、评审方法
各专业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工作由相关学院提交评审材料,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的材料报省学位委员会审核。
三、材料准备
(一)各相关学院应根据专业建设规划和《湖北省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估指标体系》(附件4)自查建设情况。在自查的基础上进行认真总结,撰写《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自评报告》(附件1)、《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附件2)、《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汇总表》(附件3)并收集提供专业立项建设以来的各类相关资料。自评报告内容包括:专业总体建设情况、师资队伍建设情况、教学条件、教学过程与管理、教学质量、科学研究工作情况、专业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几方面内容。
(二)专家评审由学院PPT汇报(20分钟)、专家质询与答辩、专家核实材料、专家评议及意见反馈等环节组成。
四、时间安排
1. 各专业评审材料要求于4月7日前完成,并提交评审相关内容材料电子版,纸质版需提交7份《自评报告》和《专业简况表》交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408室)存档。
2.专家组现场评查时间初步定在4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请相关学院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资料准备(专业简况表、专业汇总表、自评报告、支撑材料等)、参会人员准备等。
联系人:郭丽佳 联系电话:87775729
附件:
1.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自评报告
2.2022年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
3.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汇总表
4.湖北省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估指标体系
教务处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