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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时间:2022-03-30 浏览:
各学院(中心)、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清明节期间教学安排调整如下:
4月2日(星期六)、4月3日(星期日)正常休息,原安排课程照常上课;
4月4日(星期一)按课表正常上课;
4月5日(星期二)清明节,放假一天,原安排课程暂停。因法定节假日冲掉的课程,学校不单独安排时间补课。任课教师根据教学需求,自行安排时间补课,并办理补课手续。
教务处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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