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为全面掌握本学期开学以来教学运行情况,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和促进本科教学质量的提高,严格规范主要教学环节过程管理,精准聚焦教学管理重点难点,大力推进教风学风建设,有力保障本学期各项教学工作顺利开展、日常教学检查与专项评估齐头并进,全面落实以评促建持续改进,逐步完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定于本学期第8-11周(10月24日~11月18日)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主要内容是管理常规检查和课堂教学质量检查相结合进行。
(一)管理常规检查
1.教学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全面检查各项教学规章制度执行是否落实到位,检查本学期所有课程、所有任课教师(含外聘教师)理论课程教学大纲和教案是否完备,质量过关;检查2022年本专科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情况,杜绝审核校对流于形式;检查日常教学管理文件整理归档情况。
2.教学运行情况
重点关注本学期教学进度、授课计划的执行情况(如教师调停课频次、课程异动调整、教学进度不一致情形等);检查学生线上课程的在线学习进展,加强引导、及时督促;检查教师课堂教学情况(尤其是“三新”课堂),从教学理念、教学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评方式等多方面审视课堂教学质量;预防和处理教学事故情况;听课制度的执行和教学帮扶情况;教师座谈会、师生座谈会的开展情况(有记录、有互动、有总结、有反馈),教风、学风建设的措施和效果;师生对教学工作满意度的调查和反馈;课外辅导答疑、作业布置与批改等教学辅助环节是否落实到位,平时成绩的考核和记载是否严谨规范;对照试卷专项评估反馈的意见建议和相关质量标准,检查学期中结课考试试卷拟卷、阅卷质量是否达标;学期中结课考试的考风考纪教育、考务安排、监考巡考以及学生考试违纪违规情况。
3.毕业设计(论文)准备情况
吸取往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经验教训,检查本学期毕业生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做好对指导老师师资和数量的把关,并对指导老师开展有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相关培训,确保后期毕业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检查和落实毕业实习的开展情况,将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有机结合,强化安全教育和过程管理,确保毕业实习效果。
4.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活动
按照《湖北商贸学院教研室管理办法》和本学期教研室教育教学活动指导性意见开展系列活动,活动记录详实客观,规范填写教研活动记录本;检查各级各类教科研项目的申报与结题情况。
5.课程思政建设情况
全面检查课程思政备课与开展情况,课程思政案例教学目标应体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等内容引领性,体现“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教育理念。从课程思政案例内容选取、案例撰写、案例导入、教学方法等多方面进行评价。
(二)课堂教学质量检查
课堂教学质量检查学校和二级单位同时开展。课堂教学质量检查的范围是本学期开设的全部课程,重点关注新开课和开新课的教师(含兼职教师),了解课堂教学秩序、教学常规文件、教材使用、作业布置与批改、课堂教学效果等情况。加强任课教师与任教班级学生的联系沟通,及时反馈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二、检查方式和程序
学院(中心)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模式进行,以自查为主,鼓励学院(中心)创新期中教学检查的方式方法。程序如下:
(一)学院(中心)自查自评
1.工作布置。各学院(中心)对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布置,根据检查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自查实施方案或者细则。
2.开展自查。根据检查内容逐项自查,在教师、教研室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学院(中心)通过分别召开教师与学生座谈会、听课、查阅相关教学材料等,全方位深入了解本单位的教学基本状况,发现教学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做好相关记录。
3. 撰写自查报告。根据检查内容逐项撰写自评报告,形成《××学院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模板参考附件),总结成绩、查找差距、分析成因、提出对策,进一步推动建设、强化管理、提高质量。《自查报告》由以下几部分组成:(1)本单位本学期教学工作基本情况;(2)自查情况(按检查内容逐项概述);(3)特色或创新工作的简要说明;(4)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分析;(5)解决的措施与计划等。
(二)学校检查反馈
教学质量管理处、教务处、评建办相关责任人坚持教学过程全面评估与薄弱环节专项评估相结合,通过查阅自查报告、调阅相关材料以及走访座谈、随机抽查等方式,全面了解本学期开学以来的教学状况,听取学院(中心)对教学管理的意见建议。同时将联合学校办公室、学工处等部门开展校领导参加的学校层面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切实掌握学期中整体教学开展情况,对教学运行状况进行全面评价。
三、工作要求
各教学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重视期中检查工作,做好计划、统筹布置、认真自查、客观评价、及时整改,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和教训。各教学单位请于11月21日前将本单位的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经学院领导签字后报送教务处,同时将相应电子文档发至邮箱1576062862@qq.com(联系人:沈越;电话:18312671909;办公地点:行政楼A406)。
特此通知
教务处 教学质量管理处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