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根据《湖北商贸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湖北商贸教〔2022〕48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我校线上本科课程建设,充分发挥课程建设项目在本科教学建设与改革中的推动和示范作用,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校级线上本科课程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课程为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列的所有课程。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课程应列入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经过一个学期或一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一定的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未来三年能稳定开设,并承诺立项后将按期保质建设、持续改进和应用。
(二)申报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教师可不受此职称限制),具有1年及以上本科课程主讲经历。同一课程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门课程,成员不超过5人(含负责人)。
(三)承担有校级及以上一流课程的负责人优先申报。
(四)认定为校级及以上一流专业建设点的专业必须申报。
三、申报程序及管理
(一)申报程序
1.学院(中心)推荐。学院(中心)根据课程建设计划,组织符合条件的课程积极申报。
2.学校立项。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的基础、成效等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综合各单位以往课程建设和维护情况,立项本年度校级线上本科课程建设项目。
(二)申报材料
1.《湖北商贸学院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线上课程)》(附件1)、《湖北商贸学院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虚拟仿真实验课程)》(附件2),并以“姓名+课程名称+申报类型”命名。
2.《湖北商贸学院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3)。
3. 《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立项项目审查及修改情况表》(附件4)。
以上申报材料以学院(中心)为单位上报,申报材料电子文档请于2022年12月15日前提交,纸版一份盖章后交至教务处408室。联系人:王辰琛,电话:027-87775729。
(三)经费保障与建设管理
学校将对立项的校级一流本科线上课程给予专项经费支持。课程建设后应积极推进运行使用。教务处将实施动态管理,对线上课程的建设情况、应用效果等进行跟踪监测。
附件:1.《湖北商贸学院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线上课程)》
2.《湖北商贸学院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虚拟仿真实验课程)》3.《湖北商贸学院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
4.《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立项项目审查及修改情况表》
教务处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