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课程教学大纲和教案是课程教学环节的核心教学文件,前者是 执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现培养目标要求的教学指导文件,后者 是教师实施教育教学的基本依据。两者的撰写质量直接关系到教育 教学过程的规范和课堂教学质量的好坏。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学基本 文件,加强课程教学建设,落实“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改” 的评建目标,学校拟开展课程教学大纲和教案专项检查工作。现将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过程管理,不断提高课程教学大纲和教案 的编写与修订质量,切实保证课堂教学质量,强化教学质量保障的 主题意识,推进质量文化建设,完成教学质量自我评估制度,健全 校院两级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二、检查原则
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既评价课程教学大纲和教案的质量, 也关注其数量完成的绝对值和相对值;坚持共性与个性相统一,既 考察指定内容 ( “规定动作”) 的完成度,也关注特色内容 ( “ 自 选动作”) 的创新性;坚持“以本为本”与问题导向,重点关注新 开本科课程的教学大纲完成情况和“三新” (新教师、新开课、开 新课) 教师、外聘教师的教案完成情况;坚持以点带面、点面结合, 以省级和校级一流专业的课程为示范;坚持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提高评价的科学性、专业 性和客观性。
三、检查内容
( 一) 课程教学大纲。2020 版、2022 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 除通识选修课外的所有课程教学大纲, 以学校发布的理论课程教学 大纲修订指导意见、实验教学大纲修订指导意见、实习教学大纲修 订指导意见为依据,重点考察教学大纲格式是否规范,是否支撑应 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的实现,是否融入课程思政,是否体 现知识、能力、素质三位一体,是否兼顾学科专业发展的传承与创 新。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 1、2、3。
(二) 课程教案。近两学年 (2021-2022 学年、2022-2023) 共 4 学期本科专业开设的所有课程 (含实践教学环节) 的教案, 以学 校教案编写指导意见为依据,重点考察教案编写的基本要素是否齐 全,教学内容是否与教学大纲相符,是否突出课程思政,教学设计 是否体现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是否创新教学方法手段,是否注重 与现代信息技术融合等。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 4。
四、检查方式和步骤
本次专项检查学院自查与学校复查相结合, 以教学单位自评为 主、学校组织复查为辅。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以定量为主,定性为 辅。
( 一) 第一阶段 教师自查自评
检查时间:3 月 22 日-3 月 31 日
工作程序: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学大纲和教案撰写人熟悉标准开展自评,根据课程类别完成评分表 (附件 1-4) 中的“ 自评等级”。
(二) 第二阶段 学院 (教研室) 互评
检查时间:4 月 1 日-4 月 7 日。
学院 (教研室) 组织人员进行互评,完成评分表 (附件 1-4) 中的“互评等级”定量评价及“问题与整改意见”的定性评价。并 提交教学大纲自评汇总表 (附件 5-7) 、教案自评汇总表 (附件8) 和《XX 学院 (教研室) 课程教学大纲和教案编制质量自查报告》(应 含基本情况、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和意见与建议,封面格式参见附 件 10) 和报教务处 A408 室,同时汇编打印教学大纲和教案备查。并 每个专业 (教研室) 推荐不少于本专业 (教研室) 课程数量 20%的 优秀教学大纲和教案 (附件9) 。
(三) 第三阶段 学校复评
检查时间:4 月 8 日-4 月 22 日。
工作程序:由教学质量管理处牵头组织校内专家开展抽样复评, 重点对省级和校级一流专业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案以及推荐的优秀 教学大纲和教案进行复评。通过复评,评选出优秀教学大纲和教案, 并成集交流展示。
复评工作以教学质量管理处安排为准。
五、工作要求
( 一) 熟悉标准,认真自查自评。各教学大纲和教案的撰写人
需参加学院组织的教学文件编制质量标准的学习,对标对表开展自 查自评。全体教师按照教学大纲“一课一纲” ,突出课程思政、教 与学的策略、课程考核与评价和教案“一人一案” ,体现教学设计特色,创新教学方法的要求,对照课程教学大纲编制质量和教案编 制质量标准,持续改进和完善教学基本文件。
(二) 严肃纪律,严格互查互评。撰写人员和互评人员应高度 重视此项工作,增强使命意识,强化主体责任担当,严肃检查纪律, 严格开展互评,确保评价客观、公正。
(三) 树立标杆意识,挖掘先进典型。各教学单位以此为契机, 遴选优秀课程教学大纲和教案,通过教研室活动予以经验分享和推 广,并推荐参加学校优秀课程教学大纲和教案评比活动,发挥典型 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
附件:1.湖北商贸学院理论 (含实验) 课程教学大纲编制质量评分表
2.湖北商贸学院实验课程教学大纲编制质量评分表
3.湖北商贸学院实习课程教学大纲编制质量评分表
4.湖北商贸学院教案编制质量评分表
5.XX 学院 (教研室) 理论 (含实验) 课程教学大纲专项检查自评汇总表
6.XX 学院 (教研室) 实验课程教学大纲专项检查自评汇总表
7.XX 学院 (教研室) 实习课程教学大纲专项检查自评汇总表
8.XX 学院 (教研室) 课程教案专项检查自评汇总表
9.XX 学院 (教研室) 优秀教学大纲和教案推荐汇总表
10.XX 学院 (教研室) 课程教学大纲和教案编制质量自查报告封面参考
教务处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