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学院: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2023年新增学士学位专业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2023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评专业
专业名称 |
所属院系 |
学前教育(040106) |
教育学院 |
二、评审方法
专业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工作由相关学院提交评审材料,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的材料报省学位委员会审核。
材料准备
(一)相关学院应根据专业建设规划和《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试行)》(附件1),自查建设情况。认真填写《2023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汇总表》(附件2)、《2023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附件3)、《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自评报告》(附件4)。自评报告内容包括:专业总体建设情况、师资队伍建设情况、教学条件、教学过程与管理、教学质量、科学研究工作情况、专业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几方面内容。
(二)专家评审由学院PPT汇报(20分钟)、专家质询与答辩、专家核实材料、专家评议及意见反馈等环节组成。
四、时间安排
(一)4月13日前,学院提交评审相关内容材料电子版,纸质版需提交7份《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自评报告》和《2023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交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408室)存档。
专家组现场评审时间初步定在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请相关学院提前做好评审材料准备、参会人员准备等有关工作。
联系人:王辰琛 地址:行政楼408室
附件:
1.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试行)
2.2023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汇总表
3.2023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
4.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自评报告
教务处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