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2026年教研工作安排,拟于近期开展2025-2026学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请各单位督促项目负责人做好结题申报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一)结题验收范围
1.2023年及之后获批立项,已完成预期研究成果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其中2023年度立项但尚未完成建设任务的项目,可申请延缓结题一次。申请延期的项目,学校将纳入下一年度结题验收计划。
2.上一年度申请延期的项目,本次必须参加结题验收。无法结题的将撤销该项目研究。
(二)结题要求
1.已按照项目申报书及申报要求完成研究内容,并取得预期成果。
2.凡项目公开发表的论文和出版的专著类结项(鉴定)成果必须与立项内容一致,须注明项目来源、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作者署名单位应为项目负责人所在学校;实践性成果须与项目研究内容相符;研究报告不能写成论文形式;至少一项成果(研究论文或专著)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
3.用于结题的成果一经使用,不可重复用于其他项目结题。
4.项目立项后,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人员、变更研究计划。若因项目成员(不含负责人)工作变动需做相应调整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变更申请(附件4),变更遵循“顺位递补”原则,随结题材料报至教务处审核备案。结题通过后不再接受任何形式变更。
(三)结题验收材料要求
1.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单位提交结题材料。结题材料包括:①《湖北商贸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评审书》(附件1)②研究报告③立项申请书④成果支撑材料⑤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其中①~④项纸质材料按顺序一式一份合并双面打印,白色封皮装订成册,第⑤项材料单独提交。电子版①~⑤项合并成一个PDF文件提交。
2.单位完成初审后,填写《湖北商贸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汇总表、结题材料一同报教务处。
3.所在单位须对结题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研究成果复印件须由项目负责人签署“与原件一致”意见,并签名。
4.教务处对结题材料进行审议。
二、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一)结题范围
已完成预期研究成果的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均可申请结题。
(二)结题要求
省级项目结题与校级保持一致。
因项目成员(不含负责人)工作变动需做相应调整的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变更情况备案表》(附件5)。
(三)结题程序与结题材料
1.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单位提交结题材料。结题材料包括:①《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②研究报告、③立项申请书、④成果支撑材料⑤答辩PPT。①~④项纸质版材料一式五份装订成册,答辩PPT以电子版形式提交。
2.所在单位须对结题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研究成果复印件须与原件保持一致。通过审核的项目结题材料纸质版一同报教务处。
3.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会议评审,评审步骤为项目汇报、专家审议、形成结论、意见签署等。教务处负责将相关材料上报至湖北省教育厅进行备案。
三、注意事项
(一)严格对照《立项申请书》及立项申报要求,检查项目的研究内容和预期成果是否完成,提交材料是否属实,标注是否准确等。
(二)以上所有材料请于6月5日(星期五)前报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406室),另电子版材料请发至王老师,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老师
地址:行政楼406室
附件:
1.湖北商贸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评审书(校级)
2.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省级)
3.湖北商贸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
4.湖北商贸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5.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变更情况备案表
教务处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