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为全面了解本学期教学运行情况,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监控,规范教学管理,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定于第9-11周(4月27日-5月15日)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常规检查
1.全面检查各项教学规章制度执行是否落实到位;
2.检查教学进度与授课计划的执行情况,重点关注教师调停课频次、课程异动调整等问题;
3.检查课堂教学情况。各学院(中心)深入课堂开展听课看课,确保平时成绩的考核与记载严谨规范,同时做好突发情况的预防与处置工作;
4.检查课外辅导答疑、作业布置与批改等教学辅助环节落实情况;
5.检查实验实训教学情况。各学院应对实验室、实训室开放情况和实验实训课程开出情况进行检查;
6.检查提前批结课考试的考风考纪教育、考务安排、监考巡考以及学生考试违纪违规情况;
7. 检查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和毕业实习部署情况,确保毕业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专项检查
1.教研活动
对教研活动进行专项检查,按照《湖北商贸学院教研室管理办法》,结合每月上报的系列活动,检查教研活动记录本的填写是否规范,内容是否详实客观。
2.试卷命题质量
对提前批结课考试试卷命题质量进行专项检查,重点包括试题的难度分布、题型设计和分值设置、知识点覆盖等方面。在学院自查的基础上,教学质量管理处与教务处将组织抽查,相关学院(中心)须落实整改,确保命题质量。
(三)师生座谈会
1.院级座谈会
由各学院(中心)组织师生代表于4月27日-5月9日期间参会,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分析研讨教情和学情,提出改进教风、学风建设的有效措施。
2.校级座谈会
由教务处组织相关领导与各二级学院师生代表参会,会议定于2026年5月12日下午举行(名额分配见附件5)。武汉、咸宁两校区同步召开,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学生代表座谈会:15:30-16:30
教师代表座谈会:16:30-17:30
会议地点:行政楼A座509室(武汉校区),办公楼1202会议室(咸宁校区)
二、检查方式和程序
检查方式采用学院(中心)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模式,以自查为主,鼓励学院(中心)创新期中教学检查的方式方法。具体程序如下:
(一)学院(中心)自查自评(4月27日-5月15日)
1.工作布置。各学院(中心)对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进行统筹安排,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自查实施方案或者细则。
2.开展自查和组织座谈会。各学院(中心)根据检查内容逐项自查,通过常规检查、专项检查、师生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方位深入了解本单位教学基本状况,发现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做好相关记录。
3.撰写自查报告。各学院(中心)须形成《××学院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进一步梳理问题、总结经验,持续推进教学质量不断改进。
(二)学校检查(5月中旬)
由教务处与教学质量管理处组织,实施院级校级两级联动。学校检查坚持教学过程全面评估与薄弱环节专项评估相结合,通过查阅自查报告、调阅相关材料以及走访座谈、随机抽查等方式,全面了解本学期开学以来的教学状况,听取并收集学院(中心)对教学管理的意见建议。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中心)于5月6日前将两校区校级座谈会参会人员信息汇总表电子版(附件5)、5月18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电子版和经学院领导签字的纸质版(附件1)报送教务处,联系人:张博涵。附件2-4自行留存。
附件:
1.××学院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模板)
2.院级教师座谈会记录表
3.院级学生座谈会意见反馈表
4.院级师生座谈会信息汇总表
5.校级座谈会参会人员信息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