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湖北省电化教育馆《关于开展湖北省高等院校教师人工智能应用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教师人工智能应用案例校内征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名额
为我校专任教师。教师自愿申报,名额不限。
二、申报案例内容
1.案例可根据教师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参考框架(附件1), 围绕教、学、评、研、育五大教育教学主场景,聚焦典型场景应用描述和微场景示例,以问题为导向,以各类通用、垂直类人工智能平台工具为抓手,形成人工智能助力教育教学问题解决的典型案例。
2.案例的平台工具选用必须基于国内的人工智能平台工具,要根据问题解决需要选择适切的工具和功能,体现出人工智能技术在效率提升、质量优化、个性化育人的价值作用,形成人工智能助力教育教学问题解决的高质量案例。
3.案例内容要注重导向性和适用性,应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以人为本,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应用人工智能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式应符合师生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能力,避免出现惰化思维能力、影响独立思考等倾向。要注重法治道德、安全隐私、文明诚信等人工智能伦理和责任落实,坚决反对抄袭、造假、违反知识产权等不良行为,营造文明健康数字环境。
三、申报程序
1.单位推荐。各单位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并于6月25日前提交《教师人工智能应用案例信息表》(附件2)PDF版和1份纸质版至教务处教研科。
2.学校评审。学校根据申报材料组织遴选,择优推荐2个案例申报省级。获得推荐的教师需完成后续PPT制作和视频录制工作。
附件:
1.教师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参考框架
2.教师人工智能应用案例信息表
3.《关于开展湖北省高等院校教师人工智能应用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教务处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