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教学任务的落实,现启动2025-2026-1学期教学计划的核对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对程序及时间要求
1.各教学单位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教学计划管理”——“教学执行计划”——“开课情况查询”下载表格,核对内容包括: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开课部门、学分、学时、学分要求节点、校区、考核方式等。
2.若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的相关信息与应执行的人才培养方案不符,请在表格最后一列备注说明,请各教学单位于4月21日前将信息集中反馈教务处。
3.核对确认无误后,请各教学单位将最终版开课情况下载存档,纸质版由教学副院长签字后报送教务处。
二、调整教学计划的要求与程序
1.教学计划在执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执行,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调整和修改教学计划。
2.增开、停开课程以及更换课程学时、学分、性质等而导致课程结构的变更等情况,均属调整教学计划。
3.确需调整的通过教务系统填写“教学执行计划变更申请”。
教务处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