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为了圆满完成本学期教学计划,确保各项教学工作任务有效落实,学校定于2024年12月18日至2025年1月中上旬开展期末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本学期期末教学运行情况
1.教学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全面检查各项教学规章制度执行是否落实到位;检查日常教学管理文件整理归档情况。
2.实践(实验)教学环节的执行情况:全面检查各二级学院 实验课程、实践环节的执行落实情况,实践教学档案的归档情况,校外实习落实、实习效果及基地等检查。
3.期末考试检查:本学期期末课程考核方案和排考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命题和阅卷的严谨性、规范性,成绩评定的合理性、准确性,试卷分析的针对性及试卷存档管理的规范性。具体工作安排以试卷专项检查通知为准。
4.教研室活动执行情况:按照《湖北商贸学院教研室管理办法》和本学期教研室教育教学活动指导性意见开展系列活动,活动记录详实客观,规范填写教研活动记录本。
5.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情况:检查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任务书情况,具体工作安排以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通知为准。
(二)下学期期初教学工作安排情况
1.教学计划落实情况:所开课程均已按照教学计划落实,组织教研室、教学秘书、教学院长三级核查教学任务、执行计划等数据的正确性。
2.教师配备情况:所有课程任课老师均落实到位;课表已提交至教务处并完成编排。
3.教材到位情况:教学秘书需确认教材选用和审核到位情况。
4.教师开课准备情况:要求教师寒假期间认真备课,准备好大纲、教案、课件等相关教学资料。
5.实践教学准备情况:落实校企合作课程安排情况,提前做好下学期实践教学工作安排。
二、检查方式和程序
学院(中心)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模式进行,以自查为主,鼓励学院(中心)创新期末教学检查的方式方法。程序如下:
(一)学院(中心)自查自评
1.工作布置。各学院(中心)对期末教学检查工作进行统筹 安排布置,根据检查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自查实施方案或者细则。
2.开展自查。根据检查内容逐项自查,在教师、教研室自查 自评的基础上,全方位深入了解本单位的教学基本状况,发现教学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做好相关记录。
3.撰写总结报告。根据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亮点与问题,撰写 期末教学检查自查总结报告。
(二)学校检查反馈
教学质量管理处、教务处相关责任人坚持教学过程全面评估与薄弱环节专项评估相结合,通过调阅相关材料以及走访座谈、随机抽查等方式,全面了解本学期的整体教学状况,听取学院(中 心)对教学管理的意见建议,具体检查时间根据学院自查情况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中心)于2024年12月26日前将:①教研室活动计划、②教研室活动总结、③《教研活动汇总表》(附件1)、④2025届毕业实习情况汇总表(附件3)交教务处;于2025年1月7日前将期末教学检查自查总结报告纸质及电子版交教务处。联系人:潘玲玲。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学校的安排和部署,做好本次期末教学质量检查工作。通过本次检查工作的开展,各单位要围绕“全 面提高教学质量”这一核心工作,建立各项长效工作机制,认真 落实学校各项教学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日常教学管理,稳定正常的教学秩序。各单位应将本次检查工作落在实处,注重实效。进一步巩固教学中心地位,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教务处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