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我校教学工作的安排,依据《湖北商贸学院关于毕业论文 (设计)创新奖的实施办法》文件规定,开展2024届毕业论文(设计)创新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创新奖的评选是在各学院推荐的优秀论文范围内进行遴选,学院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院毕业生总人数的4%。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和有省级重点学科支撑的本科专业推荐数量不超过本专业毕业生总人数的6%。论文与毕设系统“查看毕业设计(论文)最终稿”内不一致或查重不合格者将取消评选资格,不再增补推荐名额。
⒉各学院应遵循“注重创新、严格标准、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毕业论文评选推荐工作。推荐的论文符合学校要求的写作规范,观点鲜明,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学术水平,较好地体现本专业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综合应用。
3.评选出的优秀毕业论文将编印成册,在全校推介,以期发挥示范作用,推动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进一步提高。
二、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自愿申请,填写《湖北商贸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创新奖推荐表》(见附件1),经指导教师审查后报学院审批。
2.学院推荐。学院组织专家根据评审标准(见附件2)进行评审,按照规定比例确定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创新奖推荐名单。
3.学校评审。遵循“注重创新、严格标准、公开公正”的原则,教务处负责对学院推荐的论文进行重复率检测,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获得论文创新奖的初评名单。
4.公示。学校比对教育部抽检结果,将论文创新奖的初评名单进行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入选论文存在剽窃、作假或主要研究结论不能成立或评选工作不符合规定等问题,可以以书面方式提出异议,教务处负责处理异议,并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
5.奖励。公示期满后公布评审结果。凡被评为创新奖的论文,对学生和指导教师分别颁发“论文创新奖”和“创新论文指导奖”荣誉证书,并予以奖励。鼓励有创新价值的论文公开发表或申报国家专利。
三、材料报送
1.参评毕业论文(设计)创新奖的申报材料包含最终定稿的毕业论文(设计)及相关辅助材料、《湖北商贸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创新奖推荐表》(见附件1)、《湖北商贸学院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
2.各学院将推荐毕业论文(设计)及相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24年6月5日前报送至行政楼406潘玲玲老师,邮箱:panlingling@hbc.edu.cn。
3.毕业论文电子版材料名称统一格式要求:学院-专业-作者姓名-学号-论文题目(例:XX学院-XX专业-张三-20XXXXXX-论文题目)。
4.以学院为单位申报,不受理指导老师及学生个人申报。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6月5日17: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附件:
1.《湖北商贸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创新奖推荐表》
2.湖北商贸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创新奖评价参考标准
3.湖北商贸学院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