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北商贸学院教学研究立项及管理办法(试行)》(湖北商贸教〔2019〕5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管理,及时掌握我校教研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各项目按期完成并取得预期的阶段性成果,切实提高学校教学研究水平和立项课题质量,学校决定对立项2022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2年学校公布立项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参见《关于公布2022年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的通知》(湖北商贸教〔2022〕37号)。已申请结题的教研项目,无需再参加中期检查。
二、检查内容
1.研究计划落实情况。包括研究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案例调查、调研数据整理及运用、调查报告、学术会议、学术交流等情况。
2.课题研究进展情况。包括研究计划的总体执行情况,研究工作遇到的主要困难及拟采取措施,课题下步研究计划等。
3.课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情况。包括阶段性成果的基本内容、主要观点、学术价值或实践意义、宣传辐射效果、获奖情况、社会影响等。
三、检查流程
1.项目负责人自查(5月10日-5月17日)。各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申报书,对课题研究、改革进展情况进行自查总结,按要求填写《湖北商贸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1),交项目所在单位。
2.所在单位审查(5月17日-5月27日)。项目所在单位组织教研项目中期检查评审会。项目负责人通过PPT进行现场汇报,展示相关研究进展和成果,现存问题、困难,评审组应对每个项目进行严格审查和指导,并填写所在单位查意见(项目中期检查表第六部分)。评审结束,项目所在单位填写《湖北商贸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
3.学校审核评定(5月27日-6月5日)。教务处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进展情况予以审核,并对检查情况予以通报。对于进展良好的项目学校将继续给予经费支持。对不能按时完成研究计划的项目将视具体情况减少资助经费,直至撤项。
四、检查要求
1.立项课题中期检查工作对于加强课题跟踪管理,提高课题研究质量有着重要意义。各单位和各课题组务必高度重视,组织学院教师参与学习、分享交流,积极营造教研教改氛围,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好、做实。
2.未按期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做撤项处理。
3.以上所有材料一式一份纸质版请于5月27日(星期一)17点前报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406室),另电子版材料请发至王辰琛企业微信,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辰琛
地址:行政楼406室
附件:
1.湖北商贸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
2.湖北商贸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