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关于2024年新增学士学位专业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2024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评专业
(一)经教育部批准(备案)同意新增,且2024年招收首批本科生的普通本科专业。
(二)经教育部批准(备案)同意新增,目前已开展招生且未申报备案的普通本科专业。
二、工作程序
(一)学院自评(2024年4月10日前)
由学院以《湖北省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估指标体系》(附件1)为主要参考依据,成立专项工作组研究填写申报材料,自行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评审内容包括专业汇报、材料查阅、随堂听课、集中反馈意见等。学院对专家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评审专家组人数须5人及以上,校外专家须占多数,成员应包括具有正高职称的相关专业教师和教育管理专家。
(二)提交材料(2024年4月11日前)
相关学院应于4月10日17:00前将授权专业汇总表、专业简况表、专业自评报告、专家评审意见表等相关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材料(详见附件2-5)电子版本发至王辰琛企业微信,纸质版材料整理成册,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406办公室)。
(三)审核上报(2024年4月15日前)
教务处组织内容、形式审核后,提交校学位评审委员会审议,并按要求上报教育部门。
三、工作要求
相关学院应根据专业建设规划和《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试行)》(附件1),自查建设情况,认真填写相关材料,严肃组织评审工作,
联系人:王辰琛 地址:行政楼406室
附件:
1.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试行)
2.2024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汇总表
3.2024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
4.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自评报告
5.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家评审意见表
教务处
202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