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重修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本次重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课程报名对象及条件
本次课程重修针对2016级本科生、2017级本科生、2018级本科生、2017级专科生、2018级专科生和2018级专升本学生。
符合下面情况的上述学生可申请重修
1、课程补考后仍不合格的;
2、被取消考核资格的;
3、考试违纪、作弊受到纪律处分,被取消课程成绩的;
4、常规课程结业考试、补考无故缺考的。
二、重修方式与考试管理
(一)重修方式
1、跟班重修:专业课程的重修一般采用跟班修读的方式。申请重修的学生由教务处统一安排,随下一年级或其他专业同一课程的规定教学计划完成重修。
2、免听/自修:学生若不能跟班重修方式完成重修课程,经任课教师同意后,可选择免听或自修,但必须参加所在班级考试。
3、未修满学分,可根据学校修业年限延长学习时间,通过缴费注册继续学习。
(二)课程与考试
1、申请重修的课程只能是本学期开设的课程(含专门开设的重修课程),每名学生最多可申请4门。
2、学生凭重修听课证进入教室听课,凭身份证和听课证参加重修课程考试。
三、重修报名流程及实施步骤
1、学生于10月21日~10月27日登录教务网络管理系统报名(http://jwgl.hugsmxy.com/),点击左侧“学生成绩”→“申请重修”,选择自己所要重修的课程。
2、教务处11月2日公布学生网上报名结果,确定重修跟班情况及发放重修听课证。
3、申请免听、自修的学生从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下载《湖北商贸学院课程免听/自修申请表》,辅导员、任课教师签字后送课程承担单位审核,以学院为单位送教务处备案。
四、重修工作实行分级管理
1、参加重修的学生,在教务处、课程承担单位指导下,通过教学网络管理系统完成重修申请及课程选择。
2、课程承担单位负责组织、安排重修学生的相关课程,进行日常管理和检查,并对重修学生的课程教学质量负责。
3、承担课程教师负责重修学生的课程教学、学业记载、课程考核、成绩评估及记载等工作,并履行工作职责。
教务处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