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的
通 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北商贸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湖北商贸〔2017〕32号)和《湖北商贸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湖北商贸教〔2019〕1号)的要求,现将本学期转专业有关要求和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受理对象
2019级本、专科普通全日制在校生(不含2019级专升本、高职扩招学生)。
二、不得办理转专业手续情况
(一)不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违反校规校纪记录的;
(二)已有转专业经历的;
(三)艺术类专业和非艺术类专业互转的;
(四)经济学、文学、管理学专业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入工学专业;
(五)招生时,学校对某些类别的学生有明确转专业限制的(如技能高考学生不能跨类别转专业);
三、转专业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学生提交申请材料阶段(12月9--15日)
学生按《湖北商贸学院转专业申请表》要求(附件1),认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和申请转专业理由,提供如下相关材料:
1.学生家长(父亲或母亲)需提供纸质转专业同意书,签名时标注关系。(学生和家长身份证复印件)
2.因疾病需要转专业的,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转出学院审批阶段(12月17日以前)
学生所在学院辅导员、二级学院院长、书记对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签署转出意见。
(三)转入学院审核阶段(12月17--20日)
1.转入学院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对申请转入学生的综合素质、学业情况、个人学习能力、兴趣爱好,以及接收后转入专业实际开班人数是否超编等情况进行二次把关。
2.未通过审核的学生请转入学院及时通知到转出学院,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由转入学院于12月20日下午五点前将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纸版和电子版集中交教务处学籍科(行政楼411室)。
(四)学校审批阶段(12月20日--1月3日)
1.教务处对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审核、汇总,报学校领导批准。
2.学校审批同意后,将符合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在教务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3.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
四、其它
(一)咸宁校区转专业工作,请咸宁学生工作办公室安排专人在12月15日前将《湖北商贸学院转专业申请表》收齐后,按学生所在学院整理交至转出学院。转出学院集中审核后,12月17日前将通过审核的学生申请表送达转入学院进入下一流程。各二级学院做好材料移交手续,避免因材料遗失而出现其它不良后果的现象。
(二)通过转专业申请的学生,本学期需继续在原专业学习并完成考试,下学期开学初方可到转入学院报到。
五、转专业是一项严肃的学籍管理工作,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规范过程管理,指派专人负责,按照通知要求落实到位。
附件 1.湖北商贸学院转专业申请表
2.湖北商贸学院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拟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
3.湖北商贸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试行)
教务处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