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毕业实践环节管理,确保毕业生顺利毕业,根据《湖北商贸学院实践教学环节规范管理及质量评价办法》和《湖北商贸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现将2021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后续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阶段性工作安排和要求
(一)答辩前准备工作
1.各学院成立答辩工作委员会
根据《湖北商贸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中国知网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 (简称“毕设系统”)制定答辩工作实施方案,含答辩委员会构成、答辩小组成员、答辩时间、答辩形式、答辩流程、准备工作等内容,实施方案请于5月8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各学院严格管理毕设系统
尤其应注意论文提交、查重、评阅、资格审核、答辩安排等关键节点及工作完成情况。指导教师应把握工作进度,确保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具体参见附表),按时参加答辩。
3.指导学生完成论文查重
学生原则上在5月9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查重。
(二)答辩工作流程
1.资格审查
学生通过毕设系统提交论文文本及答辩申请等相关材料;指导教师于5月9日前完成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并将学生论文提交至答辩小组,指导教师写出评阅意见,评定成绩。经审核后,以下情况不能参加答辩:
(1)弄虚作假,违反学术道德;
(2)查重结果显示重复率达到25%及以上;
(3)指导教师评阅意见中明确不能参加答辩者;
(4)指导教师评定成绩不合格者。
2.答辩程序
(1)通过答辩资格申请的学生,提前3天将论文文本提交所在答辩小组各教师(含论文评阅教师);
(2)各答辩小组教师提前审阅论文,拟订答辩提纲;
(3)学生按安排的时间参加答辩,答辩过程中实行指导教师回避制度;
(4)答辩小组拟定答辩意见,做好答辩记录,评定答辩成绩。(5)学院答辩委员会复议有争议的问题,审核综合成绩。
(6)修改后的毕业论文(设计)经指导教师认可后,方可作为最终论文在毕设系统中提交。
(三)具体工作要求
1.答辩日期
2021届本科毕业生答辩工作须于2021年5月2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学院确定并报教务处备案。各学院将答辩安排录入毕设系统,提前2天通知学生与相关人员。答辩安排应包括答辩小组名单、学生分组名单、论文(设计)题目、答辩时间、答辩地点等关键信息。
2.答辩时长
各学院应根据情况对每个学生的答辩时间提出要求,学生陈述应不少于12分钟,老师提问和学生回答不少于8分钟,提问不少于3个问题。
3.答辩记录
答辩秘书做好详细答辩记录和材料归档工作。
4.成绩提交
学院应于5月24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成绩汇总、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等工作。6月1日前报送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登记表(附件1)和毕业论文(设计)情况分析表(附件2)。
5.资料归档
毕业论文(设计)档案袋归档包含毕业论文(设计)文本和主要辅助材料。毕业论文(设计)文本定稿封面封底统一用230克天蓝皮纹纸打印胶装(3本)。毕业论文(设计)的主要辅助材料有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进展检查表、答辩申请表、答辩记录表、成绩评定表、指导记录表、论文查重检测报告(完整版)、其他附件材料(可自行命名材料名称,如艺术类可为:9.作品印刷版 10.作品备份光盘)
二、检查与整改
1.学院应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于6月1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相关资料归档,组织教师对所有毕业生的毕业材料逐份开展检查工作,必须在学生离校前完成归档和整改。教务处、监察督导处将于6月19日前对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归档材料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学院提出整改意见。
2.学院于6月4日前总结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交总结报告和相关分析材料,并报教务处备案,作为评估材料妥善保存。
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及相关工作推进表
序号 |
工作任务 |
时间节点 |
1 |
制定答辩工作实施方案 |
5月8日前 |
2 |
组织学生论文查重 |
5月9日前 |
3 |
完成资格审查,提交论文答辩版,公布答辩安排 |
5月9日前 |
4 |
现场答辩 |
5月21日前 |
5 |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录入系统 |
5月24日前 |
6 |
毕业论文(设计) 所有材料归档 |
6月1日前 |
备注:预计毕业生离校时间为6月6日
教务处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