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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时间:2021-12-09 浏览:
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北商贸学院2021级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学校组织了2021级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各学院在综合考虑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情况、办学条件、学生分流意向申请的基础上,经所在学院党政联席会综合评定、公示无异议后,现将1479名2021级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3日至17日。如有异议,请向教务处学籍科反映。联系电话:027-87786842
附件:2021级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结果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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