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
为推进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有效落实《湖北商贸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修订)》(湖北商贸教〔2020〕29号)文件精神,使竞赛管理工作展现新作为,竞赛成绩实现新突破,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强化管理
为深入推进本科教育“四个一流”建设计划,学校将以学科竞赛为抓手,坚持“以赛促课,以赛促学,以赛促教”的竞赛宗旨,提高“重过程,更重结果”的意识,重点支持赛事,精心组织、强化项目制管理,打造优势品牌。
(一)各学院要明确工作目标,强化工作措施,广泛宣传发动,努力扩大学生参与面,督促竞赛项目负责人,把竞赛工作做实做细,切实做好防范措施,保障学生安全,确保竞赛顺利开展。
(二)学科竞赛的组织工作实行项目负责制,按照“统筹规划、立项申报、赛后总结、两级管理”的原则开展工作。牵头立项单位项目负责人在学院分管领导的指导下,制定竞赛项目实施方案,组建指导教师团队、选拔竞赛队伍和开展竞赛培训,做好竞赛过程耗材采购等各个环节的落实及协调,并完成竞赛工作总结、总结材料上报及宣传报道等工作。
(三)赛事认定。不在学校资助的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名单中的赛事,确实符合学校A类和B类项目认定条件,应填写《湖北商贸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等级认定申请表》(附件1),按相关程序进行审批认定。
二、完善材料,简化流程
为简化学科竞赛工作程序,学科竞赛过程管理严格按照“赛前立项、赛后总结”进行管理。竞赛(总决赛)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在颁发获奖证书一个月以内向教务处实践科提交下列总结材料,参赛单位需归档留存。
(一)学院学科竞赛项目总结表(附件2)纸质和电子稿(必须提供)。
(二)学院参加学科竞赛获奖情况统计表(附件3)电子稿(必须提供)。
(三)获奖证书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稿(必须提供)。
(四)获奖发文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稿(尽量提供)。
(五)竞赛照片等过程材料纸质和电子稿(尽量提供)。
三、经费管理,奖励分明
学科竞赛工作经费和奖励经费由教务处统一管理,严格执行学校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和财务制度。整个竞赛(总决赛)结束后,项目负责人按学校要求一次性提交竞赛总结材料。学校资助的A类和B类学科竞赛项目,只有在过程材料审核合格后,才能根据获奖证书认定竞赛奖励和教学业绩,按认定标准落实到证书获奖人,不得做二次分配。跨学院全校性竞赛的个人或团队由项目负责人统一纳入总结和统计,奖项要统计竞赛各级(市赛、省赛、国赛等)获奖情况。未在学校资助的学科竞赛项目名单中的赛事,仍鼓励学院组织师生参加。学生学科竞赛获奖和教师指导学生获奖,在评优评先和职称评选中予以优先考虑。
四、其他
(一)各教学院要结合学科和专业特点,依托自身优势,全力推进重点支持项目建设,打造与学科专业发展相适应的赛事品牌,扩大赛事受益面和影响力,促使学生以赛带练,确保赛事活动的育人效果。
(二)各类学科竞赛项目应提前在教务处备案,提交《湖北商贸学院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备案表》,竞赛项目负责单位和负责人制定竞赛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各学院年终要对本单位学科竞赛工作做出全面总结,撰写总结报告提交教务处备案。
附件:1.湖北商贸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等级认定申请表
2.湖北商贸学院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备案表
3.湖北商贸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总结表
4.湖北商贸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工作流程图
教务处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