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按照《湖北商贸学院教材选用与管理办法(修订)》(湖北商贸教〔2022〕19号)要求,现将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材选用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用原则
(一)凡选必审。选用教材必须经过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
(二)质量第一。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
(三)适宜教学。符合本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适合应用型人才培养与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四)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肃选用纪律和程序,严禁违规操作。
二、选用要求
(一)对已出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必须按要求统一使用。
(二)各学院要结合专业建设和课程体系改革,加快教材的更新换代,做好优秀教材的选用工作,优先选用优秀教材和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
(三)针对不同培养层次的教材选用应根据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区分适用对象,同一种教材严禁跨培养层次选用。
(四)其他选用要求参照《湖北商贸学院教材选用与管理办法(修订)》(湖北商贸教〔2022〕19号)。
(五)禁止选用擅自使用国家规划教材标识,或可能误导高校教材选用的相似标识及表述的教材,如标注主体或范围不明确的“规划教材”“示范教材”,或擅自标注“全国”“国家”等字样的教材。
三、选用流程
(一)教研室申报。教研室主任组织本教研室教师根据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及相关教材信息,在集体研究讨论的基础上,提出拟选用教材和备选教材,课程负责人填写《湖北商贸学院教材征订计划表》并在教材选用网络平台完成教材选用信息。
(二)学院(中心)审核。学院(中心)根据学校教材选用原则和要求对教研室选用教材进行审核,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完成《湖北商贸学院教材征订计划表》和教材选用网络平台信息审核报送。
(三)学校审核。教务处根据教材选用原则和要求对各院(中心)报送的教材选用计划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上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批并公示无异议后,教材方能征订并使用。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开课单位务必在12月2日前完成畅想谷平台教材选用和审核工作,在12月9日前上交《湖北商贸学院教材征订计划表》《湖北商贸学院教材征订汇总计划表》。纸质版送至教务处教材科(行政楼A-406办公室),电子版发至张博涵老师。
(二)《湖北商贸学院教材征订计划表》每种教材填写一张,《湖北商贸学院教材征订汇总计划表》按教学单位汇总。
联 系 人:张博涵
联系方式:027-87775726
附件1:《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名单》(2022年10月更新)
附件2:《湖北商贸学院教材征订计划表》
附件3:《湖北商贸学院教材征订计划汇总表》
附件4:《畅想谷PC教师端操作手册》
教务处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