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提高大学生实践应用能力,进一步提升学科竞赛质量和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更好地落实人才培养总体目标,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教育教学有关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23〕7号),并落实《湖北商贸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修订)》(湖北商贸教〔2020〕29号)文件实施,现就开展2023年度大学生学科竞赛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结合专业课程体系构建和专业特点,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全国性和省级重要学科竞赛,重点做好省级学科竞赛,鼓励学生跨专业混合组队,以丰富知识结构,实现优势互补;更好地培养学生的竞争意识、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通过参加高质量的大学生学科竞赛,提升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二、竞赛范围
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及已认定赛事项目,现有学科竞赛53项,具体情况见附件1。对于还未申请认定的学科竞赛(不在附件1中的学科竞赛),各参赛单位须于赛前向教务处提交《湖北商贸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等级认定申请表》(附件2),进行竞赛等级认定。各学院应该根据参赛目录,积极组织好相应的竞赛活动,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完善工作,进一步扩大竞赛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以赛促学,力求取得更好成绩。
三、竞赛管理
学科竞赛的组织工作实行项目负责制,按照“统筹规划、立项申报、赛后总结、两级管理”的原则开展工作。牵头立项单位项目负责人在学院分管领导的指导下,制定竞赛项目实施方案,组建指导教师团队、选拔竞赛队伍和开展竞赛培训,做好竞赛过程耗材采购等各个环节的落实及协调,并完成竞赛工作总结、总结材料上报及宣传报道等工作。
学校将对各学科竞赛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
(一)各竞赛项目应在赛事实施前两周提交《湖北商贸学院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备案表》(附件3)、竞赛组织实施方案和经费预算批示报告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二)竞赛承办单位须加强竞赛过程管理,组织开展赛前训练,加强对学生参赛的指导。
(三)竞赛(总决赛)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向教务处实践科提交下列总结材料,参赛单位需归档留存。
1.湖北商贸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总结表(附件4)及学院参加学科竞赛获奖情况统计表(附件5)纸质和电子稿。
2.获奖证书复印件纸质和电子稿。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各承办单位为承办的每项学科竞赛指定相应的赛事负责人,全面负责赛事的组织开展等工作。
(二)加强宣传。各竞赛承办单位要提高对参与学科竞赛重要性的认识,赛事开赛前在学院官网发布竞赛通知,赛事成绩公布后及时发布和推送获奖新闻,竞赛通知和获奖新闻均须同步推送教务处学科竞赛板块。
(三)规范管理。加强过程管理,学科竞赛训练须留存好相应的资料,包括照片、相关安排计划等。
(四)及时申报。各竞赛负责人须及时完成学科竞赛奖励申报和工作量认定工作。
教务处
2023年4月23日